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一
THE CONSTITUTION &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(I) 
開課學期
96-1 
授課對象
國際關係組  
授課教師
湯德宗 
課號
PS1031 
課程識別碼
302 24410 
班次
02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帶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7,8(14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新103 
備註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0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以「基本人權與大法官制度」與「權力分立/政府體制與組織」為主要授課範圍。

基本權利將討論總論與各論,前者討論基本人權的歷史、分類、功用、拘束的對象以及與公共利益間的衡量。
自由權旨在防範國家的入侵,銜接到法律保留原則(含法律明確性原則、授權明確性原則)與比例原則等的討論。本課程將介紹美國三種審查基準、雙軌、雙階理論,也將檢討我國主要解釋,例如釋字第603號等。
平等權將介紹平等問題的由來,並檢討歧視性與優惠性之措施之各自竹縣審查基準,也將檢討我國釋字第485號解釋有關眷村改建的優惠措施,再如第618號解釋有關大陸配偶居住十年始可擔任公職的規定的歧視性有無,再如第593、596號解釋有關營業、稅制、環保、交通等領域之管制有無違反「普通平等」之審查標準。
此外也將進一步介紹社會權,尤其社會福利與勞動團結權。
各章節中將一併討論釋憲機關的制度,尤其大法官的任命、功能定位與解釋立場—釋憲積極主義或釋憲消極主義等。 

課程目標
授課目標在於建立學生基本的憲法知識,包括憲法得可區分為1、基本概念;2、人民基本權利;3、權力分立與政府體制;4、中央與地方關係。本學期重點在於前二者。
 
課程要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1、 基本教科書:李惠宗,《憲法要義》,元照,2006(第三版)
2、 歐洲聯盟人權宣言
3、 林子儀,言論自由的限制與雙軌理論,收錄於李鴻禧教授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(1997)
4、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條文
5、 黃錦堂,平等權試論
6、 法治斌,司法審查中之平等權:建構雙重基準之研究,國家科學委員會研究彙刊:人文及社會科學第6卷第1期(1996)
7、 廖元豪,美國「種族優惠性差別待遇」合憲性之研究:兼論平等原則之真義,東吳法律學報第9卷第2期(1996)
8、 黃競涓,多元差異做為平等權之基礎
9、 關愛之家簡報、向陽之家簡報
10、 釋字第596號解釋全文(關於一般平等之審查基準)
11、 釋字第618號解釋(大陸配偶10年居留期滿始可工作)
12、 雷玟玫,再訪「社會權」--一九九○年代中東歐國家憲法變遷社會權入憲之研究,翁岳生祝壽論文集「當代公法新論(下)」,2002年7月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無資料